值勤外出喝花酒 雲林消防分隊長被記過調職

雲林縣東勢鄉消防蔡姓分隊長,日前遭人檢舉任職台西消防分隊長期間,值勤時間外出用餐,地點還是有陪侍服務營業場所。雲林縣消防局表示,接獲相關資訊後查證後屬實,已將蔡姓分隊長調離非主管職務,並依相關規定記過2次。

雲林縣消防局勤務中心主任劉采鑫表示,「涉足不正當場所飲酒一事, 本局立即啟動內部調查,經查證後屬實,該蔡員行為失當、違反勤務規定、擅離職守損及機關形象,本局立即將蔡姓分隊長調任非主官職務。」

雲林縣消防局強調,8月21日接獲檢舉案件後經查證,蔡姓分隊長在7月28日當天,中央氣象署針對雲嘉南地區發布豪雨特報時,雲縣府啟動2級開設,照理說第1線救災單位應待命應變災情,但蔡姓分隊長當日下午離開分隊,並前往有陪侍服務餐廳聚餐行為不當,22日就將蔡姓分隊長改調回本部擔任科員,並記過2次,對於同仁不當行為絕不寬貸,以維護消防機關清廉形象與社會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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