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詐領助理費 前立委陳歐珀遭求刑24年2月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因為涉嫌利用立委職權,收賄400多萬,推動《商港法》修法,護航業者減免碼頭租金,更被查出涉嫌詐領助理費,今(28)日檢方依涉犯貪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對陳歐珀與他妻子等16人提起公訴,陳歐珀更遭到具體求刑24年2個月。

戴著口罩、雙手上銬的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28日下午搭警備車,被移審北院,頂著一頭白髮的他,和過去擔任立委時期的意氣風發,截然不同。

遭到羈押的陳歐珀,被台北地檢署查出涉嫌收賄護航廠商,以及詐領助理費等弊案,28日被依涉犯貪污、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嫌,提起公訴求刑24年2個月。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說明,「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洗錢罪等,依法提起公訴,聲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874萬餘元,並具體求處重刑。」

擔任3屆立委的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涉犯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詐領助理費等5罪,犯罪所得共874萬元。其中,收受物流公司賄賂,利用立委職權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修法,好讓業者在港口承租碼頭的租金減免,或是得到疫情期間的補貼。

除了收賄,陳歐珀也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詐領助理費高達411多萬元,而他的徐姓妻子,也和陳歐珀一同涉犯詐領助理費、挪為私用,同樣遭到起訴。

民進黨宜蘭縣黨部主委邱嘉進也針對此事表示,「我們尊重司法的調查與判決。」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表示,「希望司法人員都能夠秉公處理。」

對於陳歐珀遭到起訴,各有看法。北檢認定,陳歐珀多年從事政治活動,應該符合國民期待、公正議事,卻為了牟取自己不法利益,收賄與詐領助理費,有關犯罪所得將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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