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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無糖飲及4家電免徵貨物稅 立院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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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5)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包裝無糖飲料免課徵貨物稅,另外加設附帶決議,要財政部和消保機關追蹤業者是否將減稅利益回饋給消費者;至於家電部分,包含彩色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和錄音機原先課徵10%到13%不等的貨物稅,考量是家中必需品且稅收低於一億元,也免徵貨物稅。

不少民眾會喝罐裝飲料,立法院5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包裝無糖飲料免課徵貨物稅。

台北市民林小姐認為,「樂觀其成,因為比較便宜啊,我們就少付點錢。」

台北市民林先生表示,「對我們來說是好事啊,而且無糖也比較健康。」

目前包裝無糖飲料被歸類為其他飲料,得課徵15%的貨物稅,修正後只要是無添加糖就免徵貨物稅;稀釋天然果汁則從課徵8%貨物稅,只要無添加糖也同樣免徵;家電部分,包含彩色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也從原本課徵10%到13%不等的貨物稅,全都免徵。

台北市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廖全平回應,「可能對偏遠地區的民眾比較有利,因為他們都沒有第四台,網路也比較不方便,可能用視訊盒的方式他可以搜索得到,降價對他比較有利。」

台北市民楊小姐指出,「這些東西有人買嗎?如果只是沒有人買,政府做這個是多此一舉。」

這四大免課徵貨物稅的家電因是家中必需品,加上稅收低於一億元,因此都不用課徵貨物稅。不過有部分民眾直呼,目前這些家電在市面上的使用和購買率都不高,對於免徵措施似乎感受不大。

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邱俊榮表示,「政府課稅都會盡量能保有這2個成分,第一個就是課得到稅,而且這個稅又能夠某種程度上矯正不公平的情況,這個是最理想的狀況,其實貨物稅其實有這個性質存在的。」

學者表示,貨物稅是政府重要稅收,如何讓民眾有感減徵,又能在政府稅收之間兩者達到平衡,可以進一步納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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