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雄檢曝光影像讓詐團報復施虐 被害人要求國賠一審遭駁

3年前,高雄地檢署發布破獲跨國求職詐騙案,影片中的受害者潘姓男子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指控,曝光內容未去識別化、地點誤植、還因此遭受詐團更嚴重虐待,要求國賠。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潘男原本就遭施虐,無法證明是詐團看了報導才打更兇殘,今(28)日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請求,高雄地檢署免賠。

高舉標語大聲抗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28日在高雄地檢署外怒痛批,檢方在2022年8月發布破獲跨國求職詐騙案件,因為被害人受虐影像未完整去識別化,控訴地檢署洩密成加害幫凶,要求國賠20多萬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務專員陳冠蓁回應,「這個檢察體系是否真的能夠針對這些錯誤去做負責,國家是不是真的能夠保護人民,就在這幾場國賠案件是一個重要指標,我們將持續協助提起上訴。」

婦女救援社福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認為,「高雄地檢署沒有確定影片中的被害人是不是安全,就以破案理由來公開這樣子的影片,造成他非常的痛苦。」

民間司改會表示,當時畫面不僅未去識別化,地點也並非是新聞稿中的杜拜,遭詐團毆打的潘姓男子,其實人在柬埔寨,畫面曝光後被詐團施以更嚴重的囚禁虐待,獲救返台後,被診斷出複雜性創傷壓力症候群,不過這起國賠案,28日遭高雄地院一審駁回。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育信表示,「原告在被告發布新聞稿及影片前,已遭詐騙集團施虐,原告無法證明詐騙集團是在瀏覽系爭影片之報導後才對原告施虐,或因此施加更嚴重之虐待,故駁回原告之請求。」

高雄地院認為,檢方發布新聞稿與影片,並未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且潘男在發布新聞前已遭施虐,無法證明詐團看了報導後施加更嚴重的虐待,因此駁回原告的請求。民間司改會則強調,會持續協助潘男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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