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2車高速追逐釀多人傷 檢起訴5人求刑至少7年

去(2024)年9月雲林發生一起嚴重街頭危險駕駛事件,2部自小客車因私人恩怨在路上高速追逐、碰撞,導致多名無辜民眾受傷,甚至有人因此截肢。檢方認為,只因私人糾紛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行徑惡劣,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重傷罪、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名將5名被告起訴,向雲林地方法院求處至少7年有期徒刑。

去年9月14日有2部小客車因為私人恩怨,在雲林虎尾林森路高速開車,失控直接撞上停等紅燈的騎士路人,造成多位無辜民眾受傷,甚至還有人因此左小腿截肢。檢方5月底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重傷等罪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說明,「本案被告5人漠視用路人安全,在往來頻繁的林森路上高速追逐,導致於有人因此受重傷,故本件承辦檢察官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予以具體求刑請求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雲林地檢署表示,雙方因協商債務糾紛破局,開車在人車往來頻繁的馬路上追逐並刻意追撞,導致無辜路人受到波及。事過近9個月,重傷截肢的陳姓騎士感嘆,完全無法聯繫協商賠償事宜。

遭撞騎士陳先生表示,「我覺得這隻腳不是只有7年可以去賠償這部分,我本來很正常的人生活都被打亂了,就是說對方可以接受法律制裁,那該給的賠償也是要賠。」

陳姓騎士去年9月中受傷後經歷截肢與好幾個月治療復健,現在才慢慢重新適應生活,後續會以刑事附帶民事來求償;而檢方呼籲,若危險駕駛事件涉及公眾安全行為,一定會嚴格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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