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4)年底,藝人邱軍在基隆酒駕載黃姓友人返家,撞死排班計程車司機逃逸。基隆地檢署5月依涉犯過失致死等起訴邱軍,當時黃姓友人表示自己酒醉,不知發生什麼事,基隆地檢署昨(4)日偵結,對黃女依涉犯偽造罪起訴具體求刑1年。
基隆地檢署發言人陳照世指出,「針對邱男有沒有喝酒、當天有沒有撞到人等對案情屬於重要關係之事項,均虛偽謊稱不知道、不清楚,經檢察官調查訊息等相關證據後,發現被告說謊,雖經再三勸告,被告仍執意為了維護邱男而虛偽作證,混淆檢警的偵查方向。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照《刑法》偽證罪之規定,對之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年。」
檢方起訴書載明,調查案件期間再三告知黃女邱軍酒駕撞死人的結果,但黃女為袒護邱軍,謊稱酒醉,刻意混淆視聽,耗費司法資源,讓真相陷於晦暗不明,建請法官判處黃女徒刑1年;若判緩刑,也要命黃女繳交公庫一定金額,接受2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接受6場以上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