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涉「查水表」 昨50萬交保、限出境出海

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在一階提議時,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嫌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資料,引發查水表的爭議。明良臻與另外2名縣府官員遭到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地院裁處明良臻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昨(14)日晚間10時左右,明良臻在家人的陪同下步出法院。

面對記者提問,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表示,「造成各界的困擾,抱歉。」

三度對著媒體鏡頭鞠躬致歉,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捲入查水表爭議,明良臻與另2名縣府官員,遭到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昨日下午移審地院,晚間裁處明良臻50萬元交保,並且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以電子設備監控行蹤。

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於第一階段提議時,明良臻涉嫌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罷免資料,

依規定,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僅限戶籍資料的年齡、居住期間、身分證號、地址看是否有誤,至於是否代簽、印章真偽等等,則由選委會查核。

檢方認為明良臻身為主導者,犯後毫無悔意,甚至還刪除對話紀錄、推卸責任,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明某自行杜撰說花蓮選委會進行查對工作有時間壓力、人力缺乏、經費不足等理由,指示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主任必須對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的簽章真偽進行實地嚴格查訪。」

縣府表示,相信同仁依法執行職務,沒有不法侵害人民權益或洩漏個資不法意圖,希望司法給予3位同仁法律公正待遇,也希望各界勿用政治觀點無限上綱。

花蓮縣政府行研處長陳建村回應,「我們相信我們的同仁都是依法執行職務,這整個過程中,三位同仁相信他們都並沒有不法侵害人民權益或洩露個資這樣的不法的意圖。」

花蓮地院表示,明良臻從偵查中執行羈押至今已經有相當時日,檢察官在偵查階段取證程序也到一定程度,衡量羈押的比例原則下,參酌檢察官、明良臻及辯護人的意見作出裁定,裁處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等,應足以產生相當的拘束力,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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