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上恆春古城跳至車道 屏縣府:依文資法最高罰2千萬

屏東的國定古蹟恆春古城到今(2025)年正好建滿150周年,是台灣僅存有完整保留城牆的清代古城,但竟然有人攀爬古城西門,還從上方往下跳到車道,差點跟機車擦撞。縣府表示,若有毀損古蹟,依《文資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以下之罰金。

白衣男子攀在古城門上方,機車經過嚇得停下來查看,等男子跳下來後,還差點跟另一台機車撞上,危險攀爬古蹟的行為讓當地人直搖頭。

恆春當地民眾說:「行為很愚蠢,我不曉得他為什麼要從上面跳下來,因為明明有樓梯。」、「從上面跳下來,本來就不是一個文明人該有的行為。」

屏東恆春古城到今年正好建滿150週年,被指定為國定古蹟,也是台灣僅存有完整保留城牆的清代古城,但竟然有人為了好玩胡亂攀爬,文史工作者認為應該嚴懲。

恆春琅嶠文史工作者念吉成認為,「古蹟在修補的時候,我們就講不要去破壞了,這個是更糟糕。你沒有給他罰則、沒有處理的話,那大家就會來學習。」

這樣的行為不僅可能讓自己受傷、甚至車禍,攀爬過程還可能對古蹟造成破壞,鎮公所跟縣府也紛紛採取行動,確認古蹟是否受損。

恆春鎮公所古城業務協辦劉小姐回應,「會先調閱監視器,然後看它事發時間,會報警處理,我們也會報中央文資局。」

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主任陳胤霖指出,「若造成文化資產之毀損,依《文化資產保存法》103條規定,造成古蹟毀損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以上、2000萬以下之罰金。」

文資所表示,會請專業團隊來確認古蹟是否毀損,鎮公所也準備報警,並呼籲行為人自首,也提醒民眾不要做類似的危險行為,以免傷到自己也破壞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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