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志工偷4000張中獎發票 法院依公益侵占罪判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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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在創世基金會等社福團體擔任志工,協助整理愛心發票,但2年間將4000多張中獎發票占為己有,獲利上百萬。法官認為他把民眾善心淪為一己之私,非常不可取,依公益侵占罪重判1年8月,並追繳不法獲利。
將手中的統一發票投入愛心發票捐贈箱,希望能夠中獎,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不過卻有人心懷歹念。陳姓男子擔任創世基金會基隆分院等社福團體的志工,趁整理愛心發票的機會,2年間暗槓了4000多張中獎發票後兌換獎金,國稅局發現異常,通知創世,全案才曝光,不法獲利上百萬元。
創世基金會公關組長史淑樺表示,「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也覺得很遺憾,針對發票的整理流程,還有兌獎的機制、保管方式,我們再做一些更嚴謹的防範措施。」
創世基金會表示遺憾,強調未來會嚴謹控管兌獎流程,不會只讓一名志工單獨作業。法官則認為,陳姓男子的行為非常不可取,重判1年8月,並且追繳上百萬元不法獲利。
律師關治維指出,「因為一般侵占法定刑是5年以下,這種所謂業務上或公益的話,是1年以上、7年以下,罰金部分也比較高,可以罰到150萬以下。」
事實上,《刑法》中的侵占罪包括一般侵占、公益侵占等,一般侵占最重可以判處5年,可是如果涉及公益,有必要嚴加遏止,最重還可判到7年,以防不法人士把民眾的善心淪為一己之私。
姜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