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勾結詐團2度洩密圍捕行動 依涉瀆職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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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警方2024年底偵辦1起以林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案,但卻2度圍捕失敗,直到2月中旬才一舉逮捕5名嫌犯,後續查出有員警涉案。原來1名任職卓蘭分駐所的高姓警員,與詐團成員熟識,2度洩漏警方行動。苗栗檢方近日將他依涉犯刑法瀆職罪,還有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起訴。
警方逮捕詐騙集團成員,將主嫌等人一舉逮獲,並查獲毒品等相關證物。
警方終於逮補林姓主嫌等5人,但這已是警方第3波行動,前2次疑似行動計畫遭外流。
警方啟動內部調查發現,林姓主嫌與苗栗縣警局卓蘭分駐所1名高姓警員熟識,而且高姓員警有向詐騙集團通風報信,因此將高姓員警移送法辦。
檢方近日偵查終結,將他依涉犯刑法瀆職罪、還有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苗栗地檢主任檢察官廖倪凰指出,「查明高姓員警2度洩密給詐團成員,甚至要求詐團成員將車手撤離現場,竟然違背職責與詐團勾結,行徑惡劣。為維護警紀與司法公信,建請法院對其犯行,量處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且勿宣告緩刑。」
檢方查出,高姓員警洩漏2024年12月、以及202年1月中旬的行動,讓詐騙車手順利脫逃。警方透過通聯記錄,發現員警與詐團成員之前就已熟識,目前已將他停職處分。
大湖警分局分局長黃文智表示,「本分局自清自檢,從嚴查辦,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將高員報請停職處分、及查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任。」
警方表示,本案是主動自檢調查,除了將高姓員警依人事條例規定處分,並會追究相關主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劉怡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