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28日凌晨搭乘捷運時,因為將裝潢用的手鋸插在褲子後方,他聲稱是因為太熱將外套拉鍊打開才被看到,而民眾因為心生畏懼通報站務人員,北捷也隨即報警。雖然男子並沒有做出揮舞刀具等危險動作,但已違反《大眾捷運法》,除了移送主管機關裁處,恐怕也將面臨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
男子對員警說道,「我明天工作要用啊,我做裝潢的要用到鋸子,總不能說我故意帶危險物品吧。」
男子在捷運內大聲喊冤,28日凌晨捷運新埔站的站務人員報案,表示這名男子在捷運站持危險物品,一查才發現是把長約30公分的手鋸。
男子聲稱是工作所需,才將手鋸插在褲子後方,只因為太熱、把外套拉鍊打開,才不小心露出, 但也引發部分民眾恐慌。
搭乘捷運民眾表示,「怎麼處理,就趕快下車啊。一般來講都要收好,放在包包不能露出來吧。」
另一名搭乘捷運民眾提及,「會一直往他那邊注意看有沒有靠近,然後考慮其他車廂,就是疏散這樣子。」
也有民眾說道,「我會先判斷那個人的行為,有沒有一些攻擊性,如果沒有,只是拿著工具在我旁邊,我其實不太會特別地去避開。」
海山分局分隊長李志偉指出,「經查張男之行為已涉嫌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之1條第1項第1款,後續將移送主管機關裁處。」
過去北捷車廂內也有民眾直接拿美工刀割紙,甚至2024年11月還發生過女子持美工刀傷人事件。
依照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第28點明文規範,未經許可不得攜帶危險品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範圍,不管是大型刀具、小剪刀、安全剪刀,甚至是指甲刀、螺絲起子等,不限大小,要進入捷運系統都要妥善包裝。
公視記者呂玠鋆報導,「未經許可其實禁止在捷運範圍內攜帶易燃物以及危險物品,如果必須工具刀械的話,也必須妥善包覆而且收納,才能避免受罰。」
如果違反規定,依個案處理,最高可開罰到100萬元,北捷除了同步在月台跑馬,月台電視、車廂內等多個地方也張貼告示宣導,讓民眾搭車前務必注意,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