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將稽查銷毀逾140輛佔道車 警局:廢棄車隨意置棄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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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環保局今(2024)年查到140多輛佔用道路的汽機車,因為無人認領,準備銷毀。台東縣警察局呼籲民眾,沒有使用的車應赴監理站報廢回收,不能隨意置棄,會有相關罰則。
被台東縣成功分局查扣的20多輛違規汽機車,陸續在台東縣廢棄車輛貯存場進行銷毀,整部車被怪手分解,其中還看到一部農用車,因為沒有車牌開上道路,被警方查扣銷毀。
台東成功警分局第四組組長張克勤表示,「大多數的違規車輛,皆為無牌或偽變造車牌車輛、農用機具及報廢車等。」
在貯存場內,也堆放環保局稽查佔用道路的廢棄汽機車,今年到現已經有140多輛;環保局表示,被查獲的車輛都已經破損不能行駛,但佔用道路或停車格,依「台東縣處理占用道路廢棄車輛執行要點」,張貼通知書7天後,車主沒有移走,環保局就會拖吊到貯存場,公告1個月還是沒有車主來領,就會進行銷毀。
台東縣環保局科長林士銘指出,「這些廢棄車實在是要請一些相關的車主,不要隨便佔用道路棄置,甚至於我們的停車格。」
環保局表示,廢棄車輛還是可以從引擎號碼追查到車主,會通知車主負擔機車每天50元、汽車每天100元的保管費用以及拖吊費。環保局呼籲車主,汽機車損壞不能使用,要依規定到監理站報廢,不要亂丟。
劉怡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