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民眾遊泰被要求移團改期 業者:僅建議未強迫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雲林邱先生年底想帶家人出國旅遊,向旅行社預定泰國6天5夜旅行團,並且支付4萬元訂金,但2天後卻被告知原定時間有其他客人包團,要求他移團更改時間;他今(7)日出面指控業者粗暴毫無誠信。不過業者表示僅是建議沒有強迫,後續會照定型化契約走,消保官說民眾權益若有受損,可向觀光署等3個單位申訴。

美麗的舞者、豪華的餐廳,泰國旅遊影片相當吸引人,家住雲林虎尾的邱先生,日前向知名旅行社網路預訂泰國6天5夜旅行團,一家4口都要參加。

他7日出面指控,4日前往門市支付4萬元訂金,但2天後卻被告知,原本預定出團的時間有其他客人包團,要求移團更改時間,並且任意修改成團人數,批評旅行社手法粗暴且毫無誠信。

指控民眾邱先生表示,「機位9位,已訂4位、剩餘5位,當初我們簽的旅遊定型化契約是10人成團,所以說這一團永遠都沒辦法成團,只不過是因為我沒有把機位讓出來,移時間給該公司其他的團客。」

旅行社業者表示,移團僅是建議,並沒有強迫,若消費者沒有更換行程也不願意移團,還是會依照定型化契約走,出發前7天會告知是否成團,若不能成團將會全額退還訂金,而網頁的成團人數僅為參考,可隨時調整。

旅行社業者回應,「有其他的團體客人就是要包團,所以變成說要把這組機位用掉的部分,站在公司的立場就是說,我們會告知客人說是否能請客人做挪團,或者是更換行程,當然我有告知他說按照旅遊契約書,我們最晚在出發前7天再告知他說會不會成團,有沒有達到成團人數。」

雲林縣消保官張嘉麟指出,「交通部觀光署來介入調查,行政調查的部分有沒有違失。那另外權益的部分,就是跟品保協會這邊來主張、申訴,後續如果還沒有協調好,也可以到地方政府消保官這邊,調解或者來進行2次申訴。」

雲林縣府消保官強調,邱先生已經先付訂金,業者不能以後續接案來要求消費者更改時間,民眾若認為權益有受損,可向交通部觀光署、品保協會或縣府來申訴與調解。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