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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家中搜出678萬現金 桃檢偵結起訴從重求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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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遭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貪污,在被羈押47天後,桃園地檢署今(27)日宣布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鄭文燦等11人。檢方指出,由於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從重處12年有期徒刑。鄭文燦今日上午10時已從看守所提審,等候開移審庭確認交保還是續押。

鄭文燦律師快步走入桃園地院,因為鄭文燦因涉貪案羈押47天後,桃園地檢署27日宣布偵結,並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鄭文燦等11人。

檢方指出,由於賄款高達500萬元,且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判處12年有期徒刑。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表示,「2013年8月22日楊姓被告在請託之後,曾經向鄭姓被告(鄭文燦)表示,『假如能夠給予幫助的話,我們不會失禮』,當時我們有實施通訊監察,得知他們可能的一個行為。」

桃檢指出,楊姓、侯姓及廖姓被告希望將「林口華亞科技園區」東側、9.12公頃的農地進行市地重劃開發牟利,從2016年開始請託鄭文燦並行賄,過程都被檢調掌握、監聽,但疑似因消息走漏,才讓鄭文燦預先退回賄款。

而檢調先前多次申請搜索鄭文燦住家都被駁回,直到羈押後才取得搜索票,意外在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發現藏有現金678.5萬元的2個保冷袋,將分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康惠龍指出,「在鄭姓被告(鄭文燦)台北市某居所,扣得不明的大額資金,金額達到678萬5千元;另外在鄭文燦施姓助理家中,也扣得87萬9590元。」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自辦重劃的利益,在檢調的起訴書裡面寫得很清楚,如果達成的話,金額高達24億元,難道鄭文燦只收受了500萬元?這都是檢調後續必須要調查清楚的。」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魏筠則回應,「希望社會大眾給予法官時間、空間,讓很多的證據攤開來,在法庭上做攻防及調查。」

國民黨指出,桃檢依法起訴鄭文燦是遲來的正義,希望司法公正審判,不受政治因素干擾,嚴懲不法。民進黨則回應,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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