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山洪爆發,造成6名參加戶外活動民眾被溪水沖走死亡,事後有家屬對新北市政府提起國家賠償,基隆地院認定新北市府未善盡警告責任,共判賠265萬餘元,可上訴。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區長林銚傑回應,「我們尊重基隆地方法院的判決,但是這個是屬於法制上的專業事項,我還是要請我們的法制局跟委託的委任的律師,一起研議再做後續的處置。」
法官審理認為,新北市府沒有在梳子壩過溪處的兩旁設置警示標誌,導致被害人無法獲得正確選擇、以趨吉避凶,就梳子壩管理欠缺與被害人死亡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應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