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強制托嬰中心上傳監視影像 民團憂有外流、濫用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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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嬰事件時有所聞,為了要強化防範,衛福部在日前公告托嬰中心的監視影像相關草案,明定業者有義務上傳監視錄影檔案到中央系統,而且至少要保存30天,如有違規將開罰3萬到30萬元,情節嚴重還可能被廢止設立許可。草案預告期60天,會廣納各界意見。
畫面中傳出幼童哭聲,甚至還有教保員疑似掌摑的情況。
類似這樣不當對待嬰幼兒的事件時有所聞,衛福部為了強化防範,公告托嬰中心的監視錄影設備相關的修正草案,明定業者有義務上傳監視錄影畫面到中央系統。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指出,「家長有意見,結果要去調閱攝錄影音的資料,然後業者就說機器毀壞,所以在這次才會在管理辦法增加這樣,要上傳雲端,整個由政府來做管理。」
社家署統計,110年到112年6月發生114件托育人員不當對待兒童事件;從109年統計到112年11月,有10件是調查涉嫌兒虐、不當對待案件時,發現監視設備因為人為操作不當或損壞。
希望關鍵影像能被妥善保存,因此要求上傳;但托嬰團體認為作法並不妥當。
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理事長蔣叔融表示,「托嬰中心已經有裝監視器的母法,加裝一個叫做要上傳雲端,畫面很容易濫用或解讀,而衛福部卻在這個時候要去推動,我們其實很不解,居家保母和托嬰中心大概也(各有)照顧5萬人,你今天要照顧這麼多的孩子,其實你應該是全面保護。」
托嬰團體指出,不反對設置監視器,而是擔心影像上傳會有外流、曲解、被濫用等疑慮。
至於居家托育是否也同步辦理?社家署認為私領域不適合,會以提高訪視頻率等方式進行,2種托育場域各有相應的管理方式。而草案預告期60天期間會廣納各界意見,待後續討論。
洪詩宸/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