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涉強吻拍裸照 北檢證實列他字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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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上個月被指控曾經強吻和拍裸照,隨後他發布影片道歉。時隔近一個月,台北地檢署今(12)日證實,已將黃子佼列為他字案被告,並交由婦幼及毒品案件偵辦專業的檢察官調查。
旅居法國的網紅Zofia在6月19日於臉書粉專「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發文,指出自己在17歲時遭1名「演藝圈大前輩」在車上強吻。她提到,當時自己「嚇得說不出話,根本也不知道怎麼反應。」不過對方後來誠懇道歉,自己也選擇接受。
Zofia說,後來有一次「大前輩」在台中老虎城主持活動,自己前往探班。「大前輩」叫她去飯店,對方以「辦藝術展」為由,要求她脫上衣並拍照。Zofia解釋,自己按照對方的指示,是因為「我那麼年輕、他的形象這麼正面,於是我照做了。」事後Zofia另澄清,此事發生於2011年,當時已滿20歲。
雖然Zofia在文中並未公開「演藝圈大前輩」的姓名,但有網友在留言處指出,被指控的應該是曾獲11座金鐘獎的主持人黃子佼。
黃子佼在當天中午發布影片回應,透露自己受原生家庭影響,提到10歲時母親出軌、在父親房間找到成人影片等,「國中的時候,心裡也有點所謂的變態。嗯,自己真的有點變態吧!」
接著黃子佼坦承「早期的我是王X蛋」,並向妻子孟耿如與女兒道歉,「我要跟耿如說,我沒有一天不愛你;我要跟女兒說對不起,你還小,不會記得有這個父親也蠻好的。」
時隔近一個月,台北地檢署今(12)日表示,日前接獲民眾告發黃子佼強制猥褻、違反《兒少性剝削》以及毒品等罪嫌。北檢證實,已將黃子佼列為他字案被告,並交由婦幼及毒品案件偵辦專業的檢察官調查。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