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36年來最大修正 7度叩關仍無共識

日前聯華大火,也引起外界對消防逃生的高度關注。立法院今(1)日審查《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立委呼籲希望盡速通過,因為這已經是第7度叩關,但朝野卻仍無共識。民眾黨團也希望卡關20多年的「消防設備人員法」盡速推動;消防署則表示,已和各大公會溝通過。

彰化聯華食品廠4月大火釀8死,讓《消防法》修法議題再次浮上檯面。

立法院1日排審《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共修正27條,是《消防法》公布36年來最大調整。但法案已經6進6出立法院,朝野仍無共識。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表示,「無論如何一定要想辦法,讓今天的條文可以出委員會。否則每次一有大火,立法院就被拿出來點名,說我們立法怠惰。」

就怕再度卡關,多位立委希望條文能夠盡速送出委員會。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同時間也呼籲,卡關20多年的消防設備人員法也應盡速推動。不過因為牽涉到消防設備師、設備士和建築師的專業分工,問題仍待解。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指出,「既然我們的消防設備師跟設備士的人數,已經達到當年設定的500跟5000人的標準,確實這時候就應該回歸專業的消防設備人員法。」

消防署長蕭煥章回應,「這些的條文部分,設備師士跟器材公會這邊,他們是贊成用行政院版本。」

每一次大火都燒出安檢問題,消防署表示,已經就法條問題跟各大公會溝通。

立委張其祿表示,除強化管制業者,也鼓勵民眾檢舉,多管齊下確保消防安全,希望完成修法和用實際作為,回應外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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