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榛蔚涉違法用農地 縣府遭批多年未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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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長徐榛蔚的住家旁有3塊農地,遭民眾檢舉蓋停車場以及籃球場農地非農用,已經違反農牧使用條例,議員候選人質疑縣府為何放任多年都不稽查。
這裡是花蓮縣長徐榛蔚位在吉安鄉的住家,後方這一大片的綠地上蓋有停車場和籃球場,不過這些土地都是農地,已經違反農牧用地使用政策。縣議員候選人痛批縣長帶頭違法,到縣府遞交檢舉信。
民進黨籍花蓮縣議員候選人陳財能表示,「徐榛蔚這塊土地從2006年10月24日持有到現在已經將近過了16年了,她已經違規16年了,而我們花蓮縣的農業處卻都置之不理。」
根據地籍資料,徐榛蔚目前在此持有的農地共有地號108及109兩塊,以及地號107跟國有財產局所承租的耕地,但不論是私有還是承租都沒有農地農用,仍遭到質疑這10幾年來縣府有沒有查核。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張仁智表示,「花蓮縣的農地廣大啦,那縣府在承辦的這些人力的確是有限啦,那我們除了就是衛星定位點的差距之外就是透過民眾也會檢舉給我們,我們會就是按照依法來進行會後的處置。」
陳財能強調,24日還要邀請國有財產局到107號承租地,稽查為何徐榛蔚非農用或植林還能承租,而面對指控,在截稿前縣長徐榛蔚仍不願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