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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友大火家屬不滿未起訴消防指揮官 彰檢:可依法提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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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喬友大樓大火案,罹難消防員的家屬,今天指控儘管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已經指出指揮體系有違法,可是,彰化地檢署仍舊不起訴多名現場指揮官,質疑檢察官輕放。

拿出寫有「帶隊官自行脫離火場」的手板,彰化喬友大樓大火案中,罹難消防員的家屬,在立委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指控彰檢對於家屬,針對旅館業者,以及現場指揮官等的指揮體系人員,提起過失致死的告訴,認為檢方經過1年多的偵查後,仍舊不起訴數名現場指揮官。

殉職消防員家屬陳裔筑說:「萬萬沒有想到,檢察官居然能夠這樣子去做一個總結,這樣的偵結內容,所以是對陳志帆鞭屍,也是傷害當天到火場去救火的,每一位基層學長姐。」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表示,「那就是呼籲社會大眾,持續的關注喬友的殉職案件、持續的關注,我們消防人員的權益改革。」

家屬指控,檢方不起訴的理由,包括殉職的消防員,是自己沒有及時撤離火場等部分,卻忽略了指揮體系的指揮不當等部分,質疑檢察官輕放。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指出,「檢察官在針對這個案件呢,就是就被告有利、不利的證據,都會一併的調查,那告訴人主張的部分,也會積極去調查,如果告訴人對於不起訴的理由,他不能接受,那就提出再議的申請。」

對此,彰檢回應,檢方偵查上,是不偏不倚的,家屬如果無法接受不起訴,可依法提起再議。對此,委任律師表示,家屬將對不起訴處分,提出再議,也希望法律應該成為每一位英勇消防員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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