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地下道逆向肇逃被舉發 駕駛將負責後續賠償
詹淑雲/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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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中壢龍岡地下道,13日下午發生一起汽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事件。民眾看了都覺得離譜,警方也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舉發。
行車記錄器錄下一台汽車,在中壢龍岡地下道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對向有來車還是執意前行,擦撞到旁邊的車也沒停下來、直接開走,民眾看了都覺得離譜。
民眾認為,「這個逆向行車是妨礙人家的安全啦,而且這是置人於危險之中啦,反正那個是絕對不容許。而且那個地方不是一般道路,是只有兩線道。」
也有民眾批評,「很危險,太離譜了,逆向就不對啦,那對面的車怎麼辦?如果說不小心還會車禍,造成人員的傷亡就麻煩了。」
事後,有受害車主到警局報案。經警方調閱相關資料查到肇事車輛為租賃車,警方表示,將通知租賃公司釐清駕駛人資料和事故責任。
中壢分局秘書室主任盛正東表示,「將通知租賃公司釐清駕駛人資料及事故責任,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舉發。」
警方表示,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舉發,因肇事後無人受傷或死亡,處新臺幣1000到3000元罰鍰。另外,事故相關賠償事宜將交由當事人後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