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一審判2年10月 高嘉瑜:判決過輕無法接受

林秉樞2021年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案,新北地院今(30)日宣判,林秉樞依傷害等13罪,判處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其餘12罪加總判處2年2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高嘉瑜表示,判決過輕無法接受,將請檢察官繼續上訴。

林秉樞2021年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林被檢方依私行拘禁、強制等8罪名起訴,新北地院今宣判林秉樞依傷害等13罪,判處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其餘12罪加總判處2年2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高嘉瑜下午出面說明,由於一審法院判決過輕,該案一定會請檢察官提出上訴。高嘉瑜說,受傷害的不是只有她一個人,另有10幾位女性受害者,包括大學教授、名人、法界人士還有單親媽媽,且許多人受到的傷害比她還嚴重,但都因為怕遭到被告報復而不敢出聲。

法院判處林秉樞2年10月徒刑,扣除可易科罰金的刑期,僅需囚刑8個月,其中「私行拘禁」處以無罪,高嘉瑜表示,「這對我而言是非常大的傷害」,將會繼續上訴。

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對於法院判決結果表示非常遺憾,並且認為法院「罰不當罪,不詳莫大焉」,法院以傷害罪判決林秉樞8個月徒刑,但扣除林過去羈押期間226天,林秉樞幾乎可以扣抵8個月徒刑。

高嘉瑜表示,身為民意代表,自己責無旁貸,必須站出來面對這一切,也要揭發被告的惡行,避免再有下一個被害者。未來也將在立法院推動修法,保護被施暴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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