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受理請願 宣布總理帕拉育須暫時停職

泰國總理帕拉育23日屆滿法定8年任期,反對派要求他,依自己推動制定的新憲法下台,並向法院提交請願書;泰國憲法法院昨(24)日以5比4的票數,同意受理請願書,帕拉育必須暫時停職,不過仍需一個月時間做最終裁決。

憲法法院的裁決出爐,各家媒體急著拿新聞稿報導;因為泰國總理帕拉育,23日屆滿法定8年任期,反對派要求他,依照自己推動制定的新憲法下台,並向法院提交請願書。泰國憲法法院24日在匿名投票下,以5比4的票數,同意受理反對黨提交的請願書,帕拉育必須暫時停職。

泰國民眾洪查尼拉表示,「我為泰國人民感到高興,憲法法院以5比4票,暫停帕拉育總理的職務,停止他的職權,以查明他是否仍具資格,因為根據憲法第158和264條,他已經擔任總理8年。」

憲法法庭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來做出最終裁決,帕拉育有15天時間可以提出上訴。依照泰國憲法,總理任期不得超過8年,帕拉育發動政變,從2014年8月24日,被泰王任命為第29任總理,到這個月24日剛好滿8年;根據泰國法律,副總理普拉威將是第一順位的代理人,不過普拉威是帕拉育的盟友,也是2014年軍事政變的策劃者。

示威民眾金姬妮抗議,「雖然帕拉育被停職,但接替他的還是普拉威,他們都是三個獨裁者之一,我們不接受當中任何一人,我們將繼續抗議普拉威,他從沒幫過百姓的忙,只是對人民揮舞著他的權力。」

根據路透社報導,民調顯示有近三分之二的泰國民眾,希望帕拉育這個月就下台;但也有部分支持者爭論,帕拉育的任期,應該在新憲法2017年生效才開始計算,所以他應該可以在位直到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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