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山蘇姬再被控4罪 學者:軍政府迫使其退政壇

前緬甸實際領袖翁山蘇姬,15日遭法院判處4項貪污罪名成立,再加6年刑期,加上先前緬甸政變以來被判刑確定的罪名,總計要服刑17年。學者分析,此舉是軍政府為迫使翁山蘇姬退出政壇,讓軍方領袖敏昂來在沒有競爭者下參選。

前緬甸實際領袖翁山蘇姬,15日遭軍政府轄下法院判處4項貪污罪名成立。翁山蘇姬被控濫用職權,以低於市場價格租用公用土地、利用慈善捐款建造宅邸,得再服6年徒刑。這也是翁山蘇姬第2次被以貪污定罪,加上緬甸政變以來的罪名,總計要服刑17年,出獄時已超過90歲。

泰國法政大學客座教授蘇帕拉克分析,「軍政府想要迫使她完全退出政壇,脫離全國民主聯盟黨和其他反對派。換句話說,我認為敏昂來想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參選。」

軍政府去年2月推翻民選政府奪權以來,緬甸陷入動亂。翁山蘇姬遭關押後,被控犯有至少18項罪行,最高刑期合計近190年。學者認為,東協國家必須對緬甸施加更大壓力,讓軍方領袖敏昂來遵守五點共識。蘇帕拉克建議,東協應與俄羅斯、中國等大國接觸或交涉,「說服他們停止支持或為敏昂來提供支援。」

根據美聯社報導,翁山蘇姬否認所有指控,並稱這些指控荒謬,其辯護律師則準備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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