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天很忙碌。除了談溫泉,還到立法院要求中油降價。這裡還有一則新聞,是針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最高行政法院己經在八月份判決,撤銷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但是到現在,遠通還在繼續經營;消基會認為,ETC占用車道、排擠一般用路人的權益,因此今天下午到台北地檢署,控告交通部長,以及高公局長,涉嫌圖利廠商。 消基會董事長、副董以及秘書長,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對象就是交通部長蔡堆,以及高公局局長楊錫安。 消基會表示,八月份遠通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銷資格,到現在卻還在營運、占用車道、排擠大多數用路人權益,消基會認為,交通部應該立即終止遠通營運,並且退費、補償22萬裝機用戶。 為了ETC,消基會已經開過10次記者會,如今更直接告上法院,對此高公局長楊錫安表示尊重,但還是無法終止遠通營運。高公局表示,ETC不可能中斷,因此在甄審結果出爐之前,只好委託遠通繼續經營,看來ETC紛爭短期內還是無法收場。
不滿遠通續營運 消基會告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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