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六四非法集結 港法院判黃之鋒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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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4人,被控參與未經港府批准的六四燭光晚會,在上個月當庭認罪。法院今天宣判,黃之鋒的10個月刑期最重,身旁的岑敖暉則是判處6個月。(圖/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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