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過關 侮辱國歌者罰5萬港票.關3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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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昏,香港的立法會三讀通過「國歌法」,未來若是有去改著「中國國歌」的歌詞抑是歌曲,予人認定講是侮辱國歌者,極加會當罰金港票5萬,閣兼監禁3冬。咱陸委會這爿是講,香港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已經日日降低,這條法律若閣實施,人權佮自由恐驚會閣繼續倒退。

在一片混亂之中,香港立法會以41比1票數,通過「國歌法」,盡管辯論過程中,泛民主派議員提出各種修改意見,但都被一一否決,甚至有多名議員,先後在會場潑灑惡臭物體,讓會議一度暫停。

最後「國歌條例草案」,仍然在泛民派議員反對口號聲中通過;未來如果有侮辱國歌的行為,將可罰款港幣5萬元,約新台幣19萬元,及監禁3年。對此,我國陸委會表示,國歌法恐進一步限縮港人言論自由。

此外針對「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陸委會表示已經送到行政院,進入行政程序,待完成作業後,會盡速對外公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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