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1/6上路 預立醫療可善終

「病人自主權利法」明年1月6號上路,讓20歲以上成年人,在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可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當未來遇到末期病況、不可逆昏迷、或是「極重度失智」等五大臨床狀況時,可選擇接受或是拒絕醫療。而台北市聯合醫院也宣布,將從新制上路第二天,開設諮商門診,服務有需求的民眾。

「病人自主權利法」將在明年1月6號正式上路,而這也是亞洲第一個病人自主專法,北市聯合醫院宣布,新制上路第二天起,將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讓民眾有知情與選擇的權利,在特定條件下,可以拒絕維持生命治療。

北市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神經內科主任 劉建良說:「讓我們的親人可以少接受這樣子的痛苦,什麼痛苦呢?就是在我們當面臨末期的狀況,你的家人要決定你要急救、不急救。」

醫師表示,適用對象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與其他公告重症等五大類患者,和過去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最大不同,就是還必須經過1位醫師、1位護理師、及1位社工組成的照護團隊諮商,而且必須有二親等家屬在場,才能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讓家屬充分了解臨終病人、不插鼻胃管灌食或點滴的目的,減少病人痛苦。

北市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社工室主任 楊君宜說:「人到末期的時候,他其實水的進食、食物的進食,事實上反而會讓整個身體的代謝是有問題的,這些水進去反而是讓他是負擔。」

但這項諮商費用必須由民眾自費,一次約2千到3千元不等,衛福部強調,針對中低收入、以及失能居家老人等將以專案補助諮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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