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網路電視機上盒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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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業者疾呼,政府應該以公權力積極取締非法盜版機上盒的亂象,不過這種電視盒子軟硬體分屬兩個機關管理,NCC負責器材審驗,內容是否涉及盜版侵權,則屬智財局管轄,NCC射頻與資源管理處簡任技正陳俊安說,「透過這個盒子連到OTT,透過網路連到那邊去是否有侵權是由智財局那邊在負責,NCC只針對他的射頻功能這部分做把關。」
NCC強調,販售未經審驗合格的機上盒,可重罰50萬元。智財局也表示,有關內容是否違法,必須要有法院判決,才能有進一步的動作,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江雅綺認為,國內法院應該針對此類媒體盒是否侵害智慧財產權的訴訟,建立明確的見解,「有一些國家從法院那邊,就是由權利人去主張能夠暫時讓這些網路連結,就是讓網路使用者,他沒有辦法去看到網路上侵權的內容,台灣不管是從立法或司法實務上,應該也可以來建立共識。」
網路影音推動新一波影視產業發展,也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但盜版內容猖獗,如果相關單位無法有效管制,長久下來將重創影視相關產業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