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搭車頭探出車窗 駕駛挨罰3千元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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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眾會開車載寵物兜風或出遊,不過如果寵物的身體伸出車窗,將被開罰。一輛轎車日前行經高雄大寮區,車上的寵物犬,從駕駛座探出頭來,遭後方車輛檢舉,警方以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寬度,開罰三千元。

帶寶貝毛小孩 一起出遊,享受歡樂的相處時光。但飼主們要特別小心,無論是要搭車還是開車,都不要讓寶貝們把頭探出車窗。因為高雄有位車主,帶著愛犬兜風,結果被拍下這張檢舉照,事後警方依法開罰,一次就是3000元。

因為寵物犬不是人類,因此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寬度」進行開罰。這和一般民眾,違規將頭、手伸出車窗外的罰鍰差不多,但引用條例不同。

動保團體表示,按照動保法規範,飼主必須提供寵物一個安全環境,如果想帶寵物搭車出門玩,有繩索或籠子保護,會比較好。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主任周敬凡說:「有保障到動物甚至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在這個方面(引用條例差異)我們雖然感情上不太能夠接受,可是我覺得它其實也是一個好的(規範),不要把頭、身體伸到窗外,這點不論就人或就動物來講,都是很危險的。」

無論寵物有多活潑好動,出門搭車還是行車安全最重要。警方更提醒,如果會導致駕駛不穩定、甚至影響旁邊車輛、發生事故,被判定成「危險駕駛」,那麼將可處六千到兩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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