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繳綜所稅 每人可扣基本生活費16.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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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明天上路。明年開始,基本生活費用可以不用課稅。根據換算,明年五月綜所稅,每戶所得總額,可以扣除每人基本生活費用16.6萬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28號正式上路,為了保障納稅人基本權利,明年5月綜所稅每戶所得總額,可扣除每人每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16.6萬元。 一位受訪民眾表示,「因為它會減少你一些支出,有減少的話就有幫助。」 所謂的基本生活費,是每年12月底,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主計總處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訂定。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16.6萬元,如果以一家五口、並採用標準扣除額來算,當年度基本生活費為83萬元,而現行所得稅法規定5人的免稅額44萬元,標準扣除額9萬元,標準扣除額18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12.8萬ㄉ元,合計為74.8萬元,與基本生活費的差額8.2萬元,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不用加計課稅。 賦稅署長李慶華,「譬如說你有免稅額、你有標準扣除額,這些都是在稅法設計上面,本來就要考慮你的所得如果是在基本生活需求下面,我們是不應該對他課稅的。 只是說現在納保法再明訂進去之後 對納稅人更有多一層保 財政部表示,基本生活費每年都會公布調整、每兩年定期檢討,但也提醒民眾,未來稅改後的扣除額在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薪資扣除額都會提高,但基本生活只有16.6萬元,也就是民眾在扣除額未達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標準時,才能適用。 吳雅瑜、吳嘉堡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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