埤塘抽水種電引爭議 鄭文燦:市府有責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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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水利會推動的太陽光電計畫,被環保署和環團質疑抽光埤塘的水,進行種電工程破壞生態引發爭議。桃園市長鄭文燦面對質疑,感嘆市府「有責無權」,希望中央盡速訂定明確規範。不過督導單位能源局和農委會都強調,配合政府政策,中央和地方各有權責。
配合行政院推動的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看上了桃園將近3000口的埤塘,可以提供太陽能發電,不過目前已完成的3口示範埤塘卻出師不利,其中石門水利會的社子1號池,被質疑破壞生態,上午在桃園市政會議,市長鄭文燦感嘆,市府「有責無權」。
==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 張淳涵==
埤塘光電這個政策
跟能源有關的部分
是經濟部的權責
埤塘的管理單位是農田水利會
受到中央的農委會所監督
所以今天市長講說
以地方政府來講
有責無權是這樣子的
市府希望中央能盡速訂定明確的規範,可以做為未來處理的依據,農委會表示,目前的埤塘用地是屬於農田水利會,要在埤塘上種電,也需經過一定的審核流程。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長 謝勝信==
埤塘的所有權是農田水利會
公開招標廠商來競標
廠商得標完後
他要去跟台電申請配線這些
他會再跟能源局申請
要施作之前 他還要跟地方政府
來申請一個容許使用
==能源局發言人 李君禮==
埤塘的管理事實上
有專責的管理機關
目前來講是由農田水利會
我們(能源局)會提供輔導
針對環團破壞生態的質疑,農委會強調,將每年春季農閒時,將埤塘的水抽乾進行歲修,是例行作業,種電工程並非特例,應無破壞生態之虞,市府也強調,將會向中央反映地方現況,希望在最短時間內,針對景觀、生態維護等,做出更明確的規範。
記者 陳姝君 陳昌維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