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修正「旅客運送契約」,為了避免旅客在站內逗留影響安全,或違規搭乘不同票車班,明年一月起,列車到站後十分鐘必須離站,逾時未出站至少要收十五元。 明年一月起,搭乘台鐵的旅客,如果沒有特殊原因卻在列車到站超過十分鐘後才出站,將被加收最低里程費15元,這是因為台鐵過去常發現有乘客持區間車票進站卻搭自強號,下車後,在月台上等到下一班區間車進站後才出站。為了防弊,才有這個限時出站的新規定。 ==民眾== 我覺得太短了 如果帶小朋友什麼的根本不方便 我覺得會(來不及)十分鐘不夠 ==民眾== 年輕人應該ok 老年人或是外地人 可能要再花時間摸索一下 但以台北車站為例,出口很多,民眾不一定在十分鐘內找得到出口,台鐵強調,這項新規定主要還考量到希望民眾基於安全不要在月台和站內逗留,未來將以柔性勸導為主,如果民眾有正當理由,就不會開罰 ==台鐵科長 王文謙== 到達以後儘速離開車站 讓月台能夠保持比較通暢 這也是為了安全的理由 如果遇到特殊的狀況 或民眾因為其他的原因 也可以適當的 跟我們服務人員說明 我們的服務人員 並不是以裁罰為目的 新規定明訂於台鐵修正後的"旅客運送契約",明年元旦上路,同時契約中也明訂,持月台票者必須在一個小時內出站,避免有旅客利用月台票違規乘車
到站後10分鐘須離站 逾時台鐵擬加收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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