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山難身亡 父母控搜救有疏失提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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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學生六年前登山遇到山難死亡,他的父母認為消防局搜救機制有問題,提出國賠。一審判南投縣消防局應賠267萬,消防局不服上訴。上午進行言詞辯論,張姓學生父母強調申請國賠是希望政府檢討山難搜救機制。
6年前就讀中山醫學大學應用外語系學生張博崴攀登白姑大山失蹤,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天,遲遲找不到人,但有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1個小時就發現遺體。家屬提出國家賠償,2015年一審宣判,法官認為南投縣消防局「未針對重點搜尋、虛耗人力、錯失時機」3大疏失,判賠267萬,消防局不服再上訴,高等法院上午進行言詞辯論。張生父母強調國賠不是為了錢,而是希望政府能針對山難搜救機制有所檢討。
張博崴父親 張俊卿:「因為只有透過這個國賠,才有辦法把他們當時的一些搜救過程的一些資料調出來看,才能夠知道他們的指揮系統運作。」
但南投縣消防局則再次表示並無怠忽職守。
南投縣消防局長 林聰吉:「我們都是依照規定在執行山難搜救,所以我們再提出上訴。」
消防局強調搜救過程並沒有疏失,這件在一審時認定山難搜救不力判定國賠,是司法史上罕見的案例,是否會在下個月二審宣判時翻盤,外界相當關注。
記者 陳姝君 謝其文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