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深夜在高雄發生的阿羅哈客運車禍意外, 檢方再傳吳姓駕駛,因為檢方調閱行車紀錄器,確實發現客運前方有一部小客車,但正常行駛也有開啟車尾燈,要調查駕駛精神狀況,也要看有超速麼。 阿羅哈客運車禍6死11傷意外,橋頭地檢署介入偵辦,12 號晚間,吳姓駕駛20萬元交保,由於吳姓駕駛供稱,是為了要閃避前方未亮燈小客車,檢方追查出前方確實有輛小客車,但屬於正常行駛狀態。 ==橋頭地檢主任檢察官 徐弘儒== 被告車輛前方 確實有一部自小客車 但是它是屬於正常行駛狀態 而且它的車尾燈 是呈現正常亮燈情況 (所以並沒有車燈沒開) 並沒有這樣的情形 另外,檢警起出客運車上的行車紀錄卡,已有部分損毀,初步判讀平均車速約100公里左右,未超過上限110公里,但是撞擊瞬 間時速120公里。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徐弘儒== 車速的部分 我們還是要等鑑定機關 一個正式的鑑定報告 我們才能了解 他實際的車速到底是多少 不過,阿羅哈公司表示,這次肇事車輛裝有前方防撞警 示系統,接近前車時會有警示聲響,是否未發生警示功能 ,或是出現警示盲點,檢方也要進一步釐清。 記者 李淑蘭 陳顯坤 高雄報導
阿羅哈國道6死事故 檢方再傳肇事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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