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政院案 魏揚無罪.11人最重判5月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的323攻占行政院案,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包括學運領袖,魏揚等8人涉及的,煽惑罪部分,獲判無罪。不過,被控妨害公務,或毀損公物的,11位參與者,則是被判刑,3到5個月,可易科罰金。
3年前太陽花學運,參與者佔領立法院後,要求政府退回服貿協議的訴求,沒有獲得正面回應,5天後,部分參與者轉而攻占行政院,檢方依法起訴93人。去年5月新政府上台,行政院撤回毀損等告訴乃論罪的部分,台北地院持續審理煽動罪等部分,今天審結全案。其中,學運領袖魏揚等8人,觸及煽惑罪部分、判決無罪。
==台北地院發言人 廖建瑜==
被告魏揚等人的言論
是不滿所謂服貿協議事件中
個人的情緒激動
不滿的言詞
或為群眾抗議運動
帶領群眾 還有提振士氣的
呼喊的口號 言行
那在主觀上
難認他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
不過,當時對員警暴力推擠,或是持械破壞拒馬,被控妨害公務或毀損公物的11位參與者,各被判刑3到5個月,可易科罰金。
==台北地院發言人 廖建瑜==
就是抵抗權 或者是叫做反抗權
那本院的合議庭是認為
就是說 第一個
你是不是除了
侵入立法院的抗爭行為
沒有其他救濟的方法嗎
就是有沒有一個所謂的
最後的手段性
這一點
本院合議庭是認為 應該還有
而法院宣判後,魏揚等人在司改會及義務律師的陪同下,表達了應該全數無罪的看法。
==學運領袖 魏揚==
基本上 我們對於整場324的
323的這個行政院佔領行動
我們應該要進行一個
全體無罪的一個 的一個要求
==義務律師團召集人 尤伯祥==
我們辯護律師團
會在收到判決書之後
跟當事人研究
要不要再提起上訴
司改會則是呼籲,立法機關正視集會遊行的意義,落實保障集遊法,把街頭還給人民,不要再用刑法,打壓抗爭。
記者 陳佳鑫 張梓嘉 陳立峰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