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父攜3子燒炭輕生 送醫全部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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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三民區有一名陳姓男子,疑似經濟狀況不好,又和妻子協議離婚,結果在中午被家人發現,帶3名幼童在租屋處燒炭輕生。幸好發現得早,4人全部救回。經過社會局調查,這戶人家沒有家暴或高風險通報紀錄,目前已經先請社工,前往關懷並了解狀況。
警消接獲家人通報,陳姓男子和三名幼童疑似燒炭自殺,緊急趕到民宅,四人已陷入昏迷,接力抬出送醫!
==高市陽明所副所長 鍾清梅==
當事人是因為經濟狀況
還有跟妻子感情不睦
所以產生輕生的念頭
==家屬==
(夫妻倆)應該是分居吧
我知道他們分開的
對呀 我想說沒住在一起吧
還有住在一起嗎 應該是沒有
陳姓男子與子女分送多家醫院搶救,所幸都恢復生命徵象!家人說,他最近經濟狀況不好,也正跟妻子協議離婚,沒想到會選擇帶孩子輕生。
==高市社會局副局長 葉玉如==
刑法 殺人未遂(罪)
有一些觸及的情況
然後另外 兒少法裡面
其實對孩子做這種傷害行為
它其實是有加重刑責1/2的規定
他們(家長)其實只有照顧的功能
但是 不是把孩子當為自己的財產
男子沒有家暴紀錄,但帶著孩子自殺,警方將依殺人未遂移送法辦,而因為不是高風險家庭,社會局表示,將請社工聯繫孩子的母親,希望小朋友出院後由她照顧陪伴,若評估不妥,將再找安置機構!
記者王柔婷 孟昭權 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