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鍍業者屢排廢水罰不怕 檢發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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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溪湖一家電鍍工廠,自2005年起,11年來五度偷排電鍍廢水,負責人分別遭判兩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前四次都易科罰金,這個月第五度聲請易科罰金,彰化地檢署認為屢罰不怕,駁回易科罰金的聲請,發監服刑。 環保局人員拿著罐子,在水溝採樣廢水,這間電鍍工廠沒有拿到使用執照,卻私自經營,還將電鍍的廢水,直接排入水溝,檢驗發現,廢水的酸鹼值都達到3左右,酸度過高,已經違法,也引起附近民眾的恐慌。 ==民眾== 這種東西不是應該在工業區 或是什麼 在住家附近應該不太好吧 ==民眾== (住家附近有電鍍工廠在旁邊) (會不會覺得很害怕) 會啊 有毒啊 其實業者在2005年起,已經4度偷排廢水被抓,每次都被判刑,但最後都以易科罰金的方式了事,去年又第5度再犯,檢方認為易科罰金,已經無法嚇阻教化。 ==彰化地檢署襄閱 林漢強== 發現他從94年到104年間 已經有4次 因為違反水汙染防治法 判決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的紀錄 並沒有因此得到教化 或警惕的作用 所以本次檢察官認為 應該讓他入監服刑 實際回到工廠,已經沒有營業,檢方表示,楊姓負責人10年來一直漠視法令,不斷排放電鍍廢水嚴重損害生態環境,決定發監執行處分。 記者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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