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嵐廣告招牌 高達三層樓真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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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全市廣告物超過40萬件,但領有許可證的店家卻只有9千多件,合格率僅有2%,甚至有連鎖飲料店裝設了超過9公尺今近三層樓高的招牌,讓民眾覺得相當誇張
台中市黎明路招牌林立,但這面黃色的招牌卻特別引人注目,因為它特別的長,長度從二樓到四樓,甚至還超出屋頂,目測至少有9公尺,硬是比隔壁的招牌超出一樓高,不過這其實是面違規的招牌。
==台中市都市發展局廣告科長 鄭永德==
我們目前查出來的結果是
第一個它沒有申請廣告物許可證
也沒有申請雜照
那它的高度目前超出了女兒牆
下面頂端的高度
也應該是沒有達到4米6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將會要求飲料店限期改善,若一個月未改善就會開罰四萬元,如果還是不改善,就會進行強制拆除,連鎖飲料店表示會配合改善。
==聲音來源 50嵐中區發言人 周坤達==
我們公司在大概七八年前
租那房子的時候招牌就是這個樣子了
我們並沒有去做更改
如果市政府那邊有相關的法令
有確定是怎麼的話
我們一定會全力配合改善
其實台中市違規的招牌到處都是,根據市府統計,全市現有廣告物超過40萬件,但領有許可證的卻只有9千多件,合格率約2%,台中市都發局表示,因為92年以後才修法規定廣告物必須申請,所以不少民眾不知情,有些店家則是懶得申請,為了公共安全,也避免受罰,都發局呼籲店家還是儘快依法申請廣告物的許可證。
邱植培 賴世杰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