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駕駛曾涉犯性侵 被判刑5年

陸客團火燒車案情又有新發展,在檢調查出遊覽車司機蘇明成,涉嫌酒後駕車後,再爆出蘇明成曾經在2013年,犯下性侵女導遊案件,上個月底剛被高院判刑五年,是否與蘇明成火燒車事件有關,仍有待檢方釐清。 桃園陸客火燒車意外造成26死的慘劇,除了29號法醫驗出駕駛蘇明成,血液尿液和胃袋都有酒精反應,今天又有平面媒體爆出,蘇明成曾經在2013年出團到花蓮時,企圖性侵一位女性導遊,上個月24號,二審剛宣判5年有期徒刑,賠償90萬,而蘇明成在宣判前一週就請假,這次接的陸客團,就是他判刑後第一次出團。 ==玫瑰石通運公司負責人 林靖華== 這件事情我不曉得耶 因為這是個資的問題 我沒有辦法去了解 他沉默寡言個性比較孤僻 施行社老闆對於蘇明成過去的犯行記錄不願多談,但強調蘇明成個性孤僻,常常獨來獨往,而根據判決書,蘇明成一審被判刑5年,曾不服提出上訴,但遭花蓮高分院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根據現行法令,只有計程車司機犯殺人、搶劫、強盜等刑事罪,才禁止取得職業登記證,大客車等駕駛,都還沒有相關規範。 ==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副執行秘書 梁郭國== 它(遊覽車駕駛登記)是目前主要 針對駕駛的經驗的部分 我們可能會再來做一個檢討 目前檢方偵辦重點,已轉向蘇明成涉嫌酒後駕車,和車內起火的關聯,所有的謎團也有待檢方抽絲剝繭,找出真相。 記者李曉儒 林志堅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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