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爭議不斷,現在、又因為在招募廣告中,宣稱開自己的車,不但免費加入,每周還可以多賺上萬元等字眼,被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開罰100萬元。 宣傳字眼,宣稱加入UBER當司機,不但免加入費用,時間自由,每周還可以多賺上萬元,讓很多民眾,認為只要符合加入條件,就可以開著自己的車,加入UBER搭載乘客拼經濟。不過就是這幾句話,被公平會認為,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開罰100萬元。 ==公平會副主委 邱永和== 在廣告宣稱說 只要你加入我們的一個平台 那你就可以合法的搭載乘客 所以它(UBER)會引人 錯誤的這種模式 就是違背了我們公平交易法 我們就罰它(UBER)一百萬 公平會表示,UBER透過廣告,讓加入的司機誤以為,可以合法搭載乘客,而且又常常,有行銷折扣,提高載客服務,排擠其他計程車,有不公平競爭的現象。但UBER發聲明回應,去年公平會曾對UBER的招募廣告對外表示,查無不法,如今卻要開罰。業者希望能夠再和公平會溝通。 ==律師 劉繼蔚== 這樣的交易風險 是在這一年多之間 突然變得更為明顯 而成為交易上的重要事項 因此會導致行政機關 在調查結果做出不同的認定 公平會則是表示,UBER如果不服裁決,將可以提起行政訴訟,UBER則是說,將會討論再做決定。 記者 李志華 蔣龍祥 台北報導
UBER涉廣告誇大不實 公平會開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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