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增列條文 殺童處死或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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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發生殺童案,,國民黨立委提案要增加「殺童條文」,今天立法院進行審查,自本反對的法務部,則改口說有研究的空間,
4歲劉小妹在街頭,遭人砍殺喪命,引起社會激憤,國民黨立委提出在刑法增列「殺童條文」,明訂殺害未滿12歲以下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今天進行初步審查。
==國民黨立委 王育敏==
今天在街頭殺害一個女童
對社會產生的影響跟恐慌跟不安
有沒有亞於今天一個家庭的悲劇
去殺害自己的直系血親親屬
王育敏說的憤慨,原本持反對態度的法務部,則改口說法條有研究的空間,不過針對有立委打算加列,殺童者終身不可假釋的條文,則認為必須審慎考量。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
這衍生來的
就是唯一的不能假釋
恐怕會有人權上的問題
國內近5年來,已連續發生三起殺童案,每次發生殘忍命案,引發關注後,沒多久法務部就有死刑的執行,這次內湖女童殺害案,是否會再催促死刑槍決?
==國民黨立委 林德福 vs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
殘忍的女童遭砍頭
這樣的一個發生
法務部短期
還會不會執行這些死刑犯
目前我們對執行死刑犯
是沒有時間表
不過,國民黨立委急修法,民進黨部份立委則主張,這樣增列只給法官判死或判無期徒刑兩種選擇的修法,雖是最便利的方式,但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民進黨立委 段宜康==
要能夠光明正大的告訴社會說
我們已經窮盡可能 防止它發生
否則恐怕只是把責任
推給法院的判決
要不要增列「殺童條文」?立法院內,就出現兩派意見,在加重刑罰與限縮司法裁量權之間,如何權衡?顯然仍有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