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砸劉政鴻 陳為廷二審判"有罪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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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苗栗大埔拆遷案,陳為廷因不滿苗栗縣府,強行拆除大埔張藥房等四戶前縣長劉政鴻前往靈堂探視,被陳為廷用球鞋砸中,一審法院依強暴公然侮辱罪,判陳為廷1萬元罰金,沒收球鞋,陳為廷不服上訴,今天台中高分院再開庭,認為陳為廷有罪無刑,有犯罪行為事實,但不必開罰,全案定讞。
再次為了丟鞋案出庭,陳為廷看起來一派輕鬆,台中高分院判決陳為廷,兩年前向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案,認定陳為廷有罪無刑,有犯罪行為事實,但情節輕微所以免罰,對此陳為廷表示還是有遺憾。
==社運人士 陳為廷==
我們認為事實上這個行為
是劉政鴻霸王硬上香
事實上是一個不得不的行為
才採取這樣的(丟鞋)行動
所以大家認為說
這樣的判決還是很遺憾
兩年前七月,苗栗縣府將大埔四戶拆除,兩個月後張藥房老闆被發現,陳屍在排水溝裡,引發抗議民眾不滿,陳為廷對著前往探視,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球鞋,打中他的頭部,劉政鴻不滿提告,不過陳為廷主張正當防衛,一審被判公然侮辱,以及罰金一萬元,但他不服上訴,高分院開庭宣判,陳為廷有罪但是免刑,律師也表示很矛盾。
==委任律師 邱顯智==
就是說你既然認為都不用處罰了
你還判他有罪
顯然他(法官)這個地方
是採取一個折衷的說法
我們還是認為說這樣為德不卒
雖不滿意,不過律師表示已經是折衷作法,另外針對林飛帆和陳為廷蛋洗縣府的部份,被控違犯集遊法和妨礙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則是被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