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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涉及賄選案今天偵查終結,地檢署將李全教、郭秀珠等8人以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並將包括李全教等4名在押被告移審到台南地院。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因為議長賄選案,從2月10號起,被台南地檢署收押禁見,經過了一個多月,4月2號早上地檢署偵查終結。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建弘==
被告等多人 以三十萬
到一千萬不等之代價
向有投票權之台南市議員六人
要求投票支持行求賄選
故先就行求部分
予以提起公訴
議長李全教被羈押的這五十多天,台南地檢署分別到李全教等人住處、辦公室等50處執行搜索,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達100人次,最後台南地檢署以違反選罷法,向李全教、郭秀珠等8人提起公訴。不過,李全教的議會顧問莊嚴,認為台南地檢署押人取供的方式,侵犯人權。
==李全教議會顧問 莊嚴==
(我們)都在質疑和挑戰
地檢署跟法院
對這個押人取供這一部分
違反人權
在此之前,李全教後援會也曾在3月4號,動員超過五千人,到台南地檢署前靜坐,抗議李全教被濫權羈押。台南地檢署強調,李全教賄選明確,先就賄選罪嫌部分偵查終結,等李全教等4人送審台南地方法院,再由法官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記者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