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被告身份傳喚張顯耀 約談3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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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洩密的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昨天首度以被告的身份遭到約談,檢察官還同步傳喚了他的幕僚等三人到庭作證,而在經過將近17個小時的偵訊之後,張顯耀今天凌晨才被無保請回。
結束將近17個小時的偵訊,在凌晨2點多,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帶著微笑,在律師陪同下,走出台北地檢署。
==前陸委會副主委 張顯耀==
我一一就檢方所訊問的事項
進行說明與澄清
所以花的時間比較長
庭訊期間的內容 涉及偵查不公開
從28號早上開始,張顯耀先是以被告身份,遭到傳喚,檢察官懷疑他有藏匿機密文件,更直接到張顯耀在大直的豪宅搜索,並查扣一箱文件帶回,據了,另外,更同步以證人身份,約談張顯耀的助理張素玲、陳宏義,以及友人李其政等三人到庭,不過面對訊問,他們都以時間久遠,或記不清楚來回應,檢方偵訊完後,則將張顯耀等人 ,全數請回。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 黃謀信==
承辦檢察官斟酌涉案事實
認為原先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
已經足以確保張姓被告
未來的到庭應訊
以及整個偵查程序的
後續查證與進行
目前尚無再做
其他強制處分之必要性
張顯耀對外頻頻喊冤,檢察官這次進行馬拉松式的訊問,就是要釐清張顯耀在兩岸談判中,扮演什麼角色,包括在中國客來台中轉,貨貿協助等談判的過程中,他是否有洩漏機密或談判底線,檢察官與張顯耀第二度的司法攻防,有沒有蒐集到關鍵證據,都將攸關案情能否進一步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