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力山大案 唐雅君判1年10月須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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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力山大健身中心,2007年年底,突然關門,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昨天二審確定,以詐欺罪分別判負責人唐雅君、唐心如姐妹,一年十個月跟一年四個月有期徒刑。面對一審、緩刑五年,二審要坐牢,唐雅君表示,自己從頭到尾都沒有犯意,也願意負責,這樣的判決、讓他對司法很失望
四年前,知名的亞力山大健身中心無預警停業,高等法院15號作出判決,認為亞力山大集團負責人唐雅君、唐心如姐妹,明知道公司嚴重欠缺現金,卻隱瞞虧損,讓業務員持續推銷「預付型」會員方案給消費者,導致超過六千名會員權益受損,以詐欺罪分別判處負責人唐雅君、唐心如姐妹一年十個月和一年四個月有期徒刑,不得緩刑,知道判決結果,唐雅君下午露面說明,一度哽咽。
唐雅君強調,自己從頭到尾都沒有犯意,公司一直到宣布歇業前都還在調度資金,是因為支票被跳票,才會導致財務周轉不過來,而她到目前也都還在處理會員的相關事宜,已經對七成的會員,都做出補救措施。
亞力山大案全案定讞不得上訴,唐雅君姐妹確定必須入獄服刑。唐雅君表示,自己過去七個月,到港商協星集團上班,但現在避免公司困擾,得知高院判決的第一時間,已經向公司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