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判刑2年 李慶安淚眼喊冤

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4號台北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2年有期徒刑,李慶安說她一定會上訴,今天更出面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絕不是詐欺犯,更搬出公職人員選罷法,認為就算他被認定當選無效,但過去做的職務都是有效的,因此領取的薪水並不是不法所得,薪水也沒必要還回去。 流下眼淚,為自己喊冤,被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後,李慶安首度公開露面,強調自己絕對沒有詐取薪資,並拿出公職人員選罷法,認為就算立委被判當選無效,過去做的職務還是有效,因此沒有薪水追回的問題。 李慶安引述媒體說法認為,法官雖然認定他在擔任市議員和立委期間,刻意隱瞞擁有美國籍的事實,詐領1億零2百77萬民代薪資,涉及四個詐欺罪,卻沒有宣告要沒收他的詐領薪資,因此堅所領的薪資並非不法所得。 一審判決後的首次公開說明,李慶安的說法和先前並沒有太大出入,而一再堅稱沒有薪資追討問題的他,一旦和市議會的訴願敗訴,就得繳回市議員任內的2千2百多萬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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