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違空汙法 90年歷史蒸汽火車復駛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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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向文化部申請950萬經費,修復有90年歷史的德國製蒸汽火車頭,去年11月11號風光上路,吸引鐵道迷朝聖。不過這列車卻只行駛1天就停回車棚,原因是蒸汽火車利用燃煤當動力,縣府怕違反空汙法,不敢輕易上路。
鳴笛聲中,國內惟一復駛的德國蒸汽火車上路,這是去年11月11號的畫面,縣府宣告用了2年時間,向文化部爭取950萬經費,修復這個90年前從德國製造出產、編號650的蒸汽火車頭,但當天復駛後,車子又停回糖廠機車棚,縣府說,是蒸汽火車靠燃煤當動力,上路恐怕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
==嘉義縣文觀局科長 林君徽==
之後要針對於永續性的
而且就常態性的復駛的部分
依然是要回歸到
空汙法的排除
跟駕駛員培訓這2個癥結
縣府表示,去年11月能行駛是以節慶方式舉辦,加上這列車行駛區在糖廠內沒住戶,沒空汙問題,但未來規劃的復駛路線,將從糖廠延伸到當地高鐵站,就得考量空汙法。雖然目前文資法有排除規定,單一古蹟或歷史建築,能排除消防、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等規範,但法條中沒納入空汙法,才讓蒸汽火車常態性復駛碰上困難。
==嘉義縣副縣長 吳芳銘==
我想日本提供了很好的借鏡
也就是說它們透過文資法的方式
來排除就是因為蒸汽火車
那因為要燃煤
所以可能會冒一些黑煙上的問題
==環境保護署空保處處長 蔡鴻德==
空汙法裡頭並沒有像(文資法)這一種
就是說它可以去排除
所以除非是它有提出申請
可以適用這個73條一些排除的規定
才有辦法
而且那個一定是個案的
不可能是通案的
當然也不可能說
這個有固定路線在行駛
縣府強調,日本為了保留鐵道文化,也讓蒸汽火車常態上路,但環保署回應,現行法令,蒸汽火車若沒符合規定,還是不能常態性上路,尤其空汙法中沒有所謂的排除辦法,除非相關單位申請時,非固定時段也不是空汙嚴重季節,否則還是違法,等同這有90年歷史的蒸汽火車,還是無法常態上路。
記者 王柔婷 陳顯坤 嘉義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