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稽查獸醫院 竟發現有藥品過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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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針對18間獸醫院,展開稽查,發現有動物用的類固醇藥品,被放置過期2到3年,也有獸醫院丟棄針頭前,未經銷燬處理。 消保官在北市「全民連鎖動物醫院總院」,查出保存期限,分別只到2014年1月的類固醇,和保存期限到2015年2月的驗血清試劑,都是過期藥品。由於台灣寵物業商機龐大,行政院消保處去年底開始,首次將獸醫院也列為稽查對象,在這次18間獸醫院抽查當中,發現1間獸醫院有藥品過期兩到三年的狀況、2間醫院未申請動物用藥許可證。 ==防檢局動物防疫組組長 彭明興== 看那個包裝應該是錠劑 它可能是比較常用一些 有皮膚病或濕疹的情況下會用 被查出過期藥品的業者私下表示,原本就打算要把過期藥品銷毀,只是還沒進行就被消保官抽查上門,目前已經改善狀況。而消保官在抽查獸醫院的過程中,也發現不少醫院沒將針頭銷毀處理,就棄置的狀況,但礙於法令沒有規範,所以目前無法可罰,會要求農委會盡快制定相關法規。 ==消保官 王德明== 發現這次針頭 還是用一般廢棄物來做處理 因為一般廢棄物的話 和一般醫療廢棄物處理方式 差距非常大 所以我們希望 這個部分可以特別小心 不只藥品和衛生問題,消保官也發現18間獸醫院,有3間都從事動物美容、寵物食品等商業行為,卻沒依照月收入超過八萬元,就要進行商業登記的規定。中央從去年底,已經要求地方政府必須制定出獸醫機構的準則,但目前22縣市只有3縣市做到,農委會承諾,會要求年底前,要求地方政府都必需制定完成。 記者 黃怡菁 蔣龍祥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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