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19週年 籲重視"精神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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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19週年,高雄市社會局提醒民眾,除了過去大家關注的肢體暴力,更要重視普遍存在的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受害者 阿珠== 15年的婚姻生活,不斷重複承受先生的情緒勒索、甚至變本加厲威脅傷害孩子,48歲家暴受害者阿珠決定不再忍受,對外求援。 ==高雄市家防中心社工 陳淑貞== 不單單她自己想要活下去 她覺得她也要 為她的孩子負責任 她要活下去 所以她才會主動求助 接受警政 社政 還有社工比較密集性的 關心和服務 社工指出,不斷羞辱貶抑對方,或是以高壓權控,掌控對方一言一行,都屬於精神暴力層面,而根據衛福部105年「台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調查統計,最常見的暴力型態,精神暴力佔21%、其次才是肢體暴力9.8%以及經濟暴力9%。 ==高雄市社會局長 姚雨靜== 他不是只是心情不好 其實他不是只是 個性我們要適應容忍 這就是婚姻關係 這就是愛情很瘋狂 其實有一些狀況 其實是已經不是我們 應該要接受的 社會局進一步指出,精神暴力十分普遍,但和肢體暴力不同,沒有明顯傷勢,傷害卻更持久,也可能是肢體暴力或致命行為,發生之前的警訊,不管男、女性都不要隱忍,先求助113,轉介家暴防治或是警政系統協助,儘速遠離傷害。 記者 李淑蘭 孟昭權 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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